為超前部署重點特色領域措施—布局產業前瞻先期技術,依第十一次全國科學技術會議,國科會推動「產業創新人才海外培訓計畫」(X Talent Program,以下簡稱「本計畫」),以延續原博士創新之星計畫(LEAP)培育創新創業人才之精神,並配合政府推動之「六大核心戰略產業」,選送台灣產學創新種子人才赴海外研習,以因應美中貿易戰及後疫情時代的產業轉型及新興產業發展需求,希冀種子人才返國後協助產業創新布局及發展,讓台灣在全球科技戰略布局,精準掌握市場先機,在未來成為全球經濟成長關鍵的力量。
國科會產學及園區業務處
構想書
人才培育
跨領域/不分領域
113年產業創新人才海外培訓計畫(X Talent Program)徵求公告
113年3月1日至113年3月31日
1.補助金額:本計畫補助學員赴外研習期間之生活費,補助金額以新臺幣150萬元為原則,國外研習期間少於1年者,按比例發放。(請務必於行前衡量研習地區之消費水準與個人消費習慣)
2.前項補助生活費之核發分兩期撥付:
.第一期:第1至第6個月之補助生活費。雙方於簽訂合約且學員完成補助生活費請領手續後,於雙方約定之補助起始日前後30個日曆天內,將第一期補助生活費匯入學員指定之本人國內帳戶。
.第二期:第7至第12個月之補助生活費。學員應依本計畫辦公室規定時程內繳交期中自評表,經本計畫辦公室依研習單位之期中考核文件考核通過後,始撥付第二期補助生活費至學員指定之本人國內帳戶。
自雙方合約簽定之補助起始日起,為期1年。
1.國籍:申請人須有中華民國國籍。
2.年齡:民國73年1月1日(含)後出生者。
3.學經歷:不限,但須對欲申請之海外企業及其須具備之技術能力有相當程度的認識,具發展潛力及自我挑戰之企圖心,並於申請時詳細說明並提出相關證明。
4.英文能力:能與母語人士在研習環境及生活上流暢對談及表達之英文能力程度,並於申請時檢附英語系國家學士或同等級以上之學歷證明,或民國111年(含)後取得之英文能力證明文件之一:
*多益 785分或以上
*托福紙本測驗(ITP)543分 / 網路測驗(iBT)72分或以上
*雅思 5.5分或以上
*全民英檢 中高級或以上
(考量英文程度評估之有效期間,若非111年(含)後取得者,請盡速進行測驗,並於報名截止期限前繳交成績證明)
5.具有主動積極、獨立思考與作業能力,能與團隊充分溝通合作,且勇於與不同文化、技術背景的專業人才進行交流,對於將所學有服務熱忱,且可實際貢獻台灣產業者。
6.曾參與國科會產學研鏈結中心計畫(價創計畫)、研發成果萌芽計畫(萌芽計畫)、科研創業案源發掘及育成推動計畫(科創計畫)、創新創業激勵計畫(FITI計畫)等國科會科研創業相關計畫者尤佳。
產業創新人才海外培訓計畫辦公室
聯絡電話:(02)2737-7664、(02)2737-7426
聯絡地址:1063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06號14樓
本計畫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國科會及本計畫辦公室隨時保留修訂公布及解釋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