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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案公告】國家發展委員會「AI+產業智慧共創實證計畫」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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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25.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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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產業智慧共創實證計畫



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促進 5G 及人工智慧導入智慧城鄉物聯網創新應用補助辦法。

 
公告事項: 
一、計畫目的:為鼓勵國內業者投入AI技術應用與系統整合研發,創造具高附加價值的智慧應用方案,促進關鍵技術在產業場域中的落地應用,協助業者加速提升產品服務、運作效率與市場通路,帶動整體產業自主實力與國際競爭力。
二、申請說明:
(一) 申請資格:本計畫可由單一或多家企業聯合提出申請(即2家企業以上聯合申請,稱為聯合型計畫,聯合申請的多家企業應互推1家主導企業)。不論係以單一或多家合於資格之申請人聯合提出申請,各申請人之申請資格均須合於以下要件:
  1. 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
  2.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淨值(股東權益)為正值。
  3. 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依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服務之股權狀況或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之陸資來臺事業名錄為準)。
  4. 不得為本國設立及外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之分公司。
(二) 受理期間:自114年8月21日起至114年10月5日。(依行政程序法第48條第4項規定順延至114年10月7日)。
(三) 受理方式:本計畫採批次受理申請,批次審查後擇優補助。
(四) 計畫期程:自114年8月21日起至115年9月30日。
(五) 審查項目:詳附件徵案需求規格書。
(六) 申請注意事項:
  1. 計畫提案撰寫:應達到足以評估執行之可能與產業發展實益,且可達到本計畫之目標,與徵案需求規格書欲達成之徵案方向及審查要素。倘計畫獲通過補助,提案內容(包含計畫書及簡報)均納為執行計畫之依據。
  2. 收件方式:採線上申請方式辦理(https://ndc5gsc.tca.org.tw/),最遲請於受理期間最後一日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逾期不予受理。
  3. 補助比例:廠商提出申請之政府補助款比例,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之50%,其餘部分由申請人自籌。
  4. 申請人為同一事業主體或同一負責人之數個事業主體於同一時期申請及執行本計畫之總件數,不得超過3件。
  5. 聲明最近三年未有嚴重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相關規定且情節重大,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情事。
  6. 申請人執行補助計畫案時,應注意與遵行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相關規定。
  7. 本公告未盡事宜,應依「國家發展委員會促進 5G 及人工智慧導入智慧城鄉物聯網創新應用補助辦法」、本計畫申請須知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七) 計畫相關資料可由網頁(https://ndc5gsc.tca.org.tw/)下載取得,或逕洽受理單位(聯絡電話:02-2701-9808)索取。
 

計畫聯絡窗口

計畫申請相關洽詢:(02)2701-9808#121、128、116、113、108
提案內容輔導諮詢:
0935-099698 黃先生 rayhuang@itri.org.tw
03-591-7629 林小姐 WYLin@itri.org.tw